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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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和省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3  浏览次数:

 

各市(地)科技局、县(市)科技管理部门,省直有关部门, 各高校、科研院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 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和《国 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管理办法》(国科发基〔201848 号)精神,摸清我国科技基础条件资源家底,加强跨部门数 据共享,强化科研仪器等科技资源管理与资产管理的工作协 同,科技部、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科技 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基〔2020342号)。 为圆满完成此项工作,同时做好我省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 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工作目标

重点摸清我省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投入大型科研仪器的 家底和共享利用情况,掌握基础科研条件(生物种质、标准 物质等)发展状况,推进科技与财政部门仪器设备相关管理 工作协同和数据共享,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 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等政策文件、 加强科技领域大型设备类资产的监管和共享、推进科研基础 条件建设、做好全省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与补 贴等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调查对象(拥有相关科技资源的法人单位)

一) 拥有财政投入形成科技资源的省、市(地)、县 (市)所属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其它开展科研活动的事

业单位。除特殊原因,行政机关、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 单位以及主要从事社会科学研究、艺术教育、职业教育的法 人单位,一般不纳入调查范围。

二) 鼓励拥有可对外开放科技资源的国有企业及民办 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研发机构、企业等参加调查。

调查内容、数据时点和资料时期

一)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法人单位资源概况、单台(套) 原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存量及运行服务情况、科 技资源库(馆)建设运行情况。国家规定的涉密内容不参加 调查。

二) 数据标准时点及资料时期。资源调查数据标准时点 20201231日,时期资料为2019年度和2020年度。

、填报渠道及操作流程

一) 填报渠道。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国 家网络管理平台https: //nrii.org.cn/2021年度资源调查 的工作平台,已升级开发了资源调查系统模块,设立了 2021 年度国家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栏目,并与财政部门行政事 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了数据接口。

二) 操作步骤

1. 完善仪器信息。鉴于全省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均已使用 财政部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资产管 理系统),为推进全省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获取全省 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与补贴相关基础数据,请 相关法人单位在资产管理系统上完善仪器相关信息。仪器范 围是单台(套)原值20万元以上(包含50万元以上)的仪 器,相关信息主要包括:一是基本信息:仪器中文名称、规 格型号、价值类型等。二是大型科研仪器使用信息:使用状 况、使用部门、使用人、管理部门、存放地点等;

2. 资产管理系统数据导出。在资产管理系统中进行仪器 设备初筛、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确认、资产设备信息映射等, 导出相关数据;

非行政事业法人单位因不使用资产管理系统,无需操作 以上两个步骤,直接在资源调查系统完成填报工作;

3. 资源调查系统导入并补充信息。将资产管理系统中导 出的数据导入至资源调查系统后,补充填报2019年和2020 年运行信息、是否对外开放共享等信息;

4. 资源调查系统与国家网络管理平台数据映射。在资源 调查系统中对国家网络管理平台推送的仪器数据逐条与补 充填报后的资产数据建立映射关系。要求国家网络管理平台 中的所有仪器设备都要与资产信息建立映射关系,如有特殊 情况,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导入的设备找不到对应的资产信息, 则需要通过新建资产信息的功能将数据补全;

5. 拥有生物种质和实验材料库(馆)的单位在资源调查 系统填报相关信息;

6. 法人单位对填报数据进行审核并提交,待地区或行政 主管部门或省科技厅审核通过后,在系统中自动生成汇总表, 打印加盖单位或职能部门公章并扫描(文件名称标注单位规 范简称),于625日前发送至邮箱:122333937@qq.com;

7. 地区或行政主管部门对所属法人单位提交的数据进行 审核;

8. 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对填报数据进行审核并在系统 中自动生成汇总表,打印盖章后上报。

以上步骤详见《2021年度国家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 作手册》《国家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系统用户手册》。

、工作职责

一) 省级主管部门。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负责全省 科技资源调查的组织协调、审核汇总和报送工作。

二) 地区或行业主管部门。各市(地)科技局、县(市) 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负责组织所属地区、 行业内法人单位科技资源调查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 省科技资源共享服务中心、久其软件黑龙江公司 受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委托,具体负责全省科技资源调查、 系统技术支持工作。

四) 法人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仪器(生物种质和实 验材料库(馆))及资产或财务等管理人员协同完成资产管 理系统仪器信息完善、资源调查系统信息填报、数据审核、 向主管部门提交等工作,确保本单位科技资源调查填报信息 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进度安排

-)资源调查工作培训会议:

时间:2021 5 14 9:00-11:00;

参加人员:各市(地)科技局、县(市)科技管理部门, 省直有关部门、高校、科研院所及有关企业的资源调查及资 产管理人员;

形式:腾讯会议在线培训;

点击链接入会,或添加至会议列表:

https://meeting.tencent.eom/s/p38cHMU13DZT

会议 ID: 490 523 874

二) 法人单位填报数据:20215中旬-620日;

三) 法人单位数据审核与提交:2021625日前;

四) 地区或行业主管部门、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数据 核查与整理:2021631日前;

五) 数据分析与利用:20217月后。

、有关要求

-)请各市(地)科技局、县(市)科技管理部门, 省直有关部门,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认真组织本地区、本 行业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及相关企业参加并完成资源 调查工作。

二) 请相关法人单位,特别是公办高校、科研院所, 高度重视资源调查工作,组织本单位仪器及资产或财务等相 关部门和人员成立工作组,认真完善资产管理系统仪器相关 信息,高质量完成科技资源调查工作。资产管理系统相关数 据将作为全省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与补贴的 重要基础数据。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报以及存在严重瞒报或漏 报情况的单位将给予公开通报批评,并根据相关规定记入科 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三) 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将对重点地区和行业主管部 门、法人单位分别进行工作考评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对地 区和行业主管部门重点考评参加调查的法人单位数量及质 量;对法人单位重点考评资产管理系统及资源调查系统信息 完整性、准确性。

联系人:

资源调查工作咨询服务:省科技资源共享服务中心推广 服务部,孙晓光,时振宇,张维,

电话:0451-51872315, 51920776, 51920781,

邮箱:122333937@qq.com

资产管理系统、资源调查系统技术支持:久其软件黑龙江

公司,段梦露,

电话:0451-53637332, 15046078570 (微信), 邮箱:705526214@qq.com

综合协调:

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李 力,手机:13945000863;

省财政厅资产监管局,王 凯,电话:0451-53631695

附件:1.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 查工作的通知

2. 国家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手册

3. 国家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系统用户手册

4. 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政策制度和典型案例学习辅导三十问

5 .国家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系统操作讲解视频 (以上附件在网页上下载)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214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