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我校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的管理,确保校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的建设质量,为“十三五”期间科研创新平台建设打好坚实基础。科研处近期将对校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开展年度考核工作,现将考核内容和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对校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发中心进行年度考核,目的是要不断优化科研工作布局,提升校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的整体科研水平和学术竞争力,使其更好的发挥服务油田和地方经济建设的功能。
二、考核对象
油田应用化学重点实验室、油田湿地生物与生态修复实验室、凝聚态物理重点建设实验室、检测技术及自动化装置重点建设实验室、中科院湿地研究中心大庆研究基地、微生物驱油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检测与控制工程技术研发中心
三、考核方式
各校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分别填写相应的年度考核表,校级重点实验室填写《大庆师范学院重点实验室年度考核表》(见附件1)、校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填写《大庆师范学院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年度考核表》(见附件2),根据校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年度建设目标,采取定量与定性评估相结合、书面材料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四、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本年度获得的科研成果、科研项目、科研获奖、学术交流、人才梯队建设、规划及管理等科研工作情况。
五、上报时间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完成本单位校级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的年度工作总结,于11月25日前将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总结材料上报科研处,并发送相应的《年度考核表》电子稿到科研处指定邮箱。
联系人:于健
联系电话:5510062
E-mail:szy725@163.com
附件:1.大庆师范学院重点实验室年度考核表
2.大庆师范学院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年度考核表
科研处
2015年11月10日
上一条:关于上报2015年度大庆师范学院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总结和年度考核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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