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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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大庆油田公司2015年知识产权经费及其信息统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11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油田公司现开展2015年知识产权经费及其信息统计工作,请各有关单位将2015年实际发生的知识产权经费及其专利信息按要求上报科研处。

一、具体要求如下:

1.关于专利申请过程发生的经费(含软件著作权)上报(要求附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公司所属单位管理的申请人为“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或“大庆石油管理局”或者两者分别与中国石油股份(集团)为共同申请人的专利(含软件著作权)实际发生的经费,统计时间:申请日为20141031 日—20151031日取得专利号的专利,上报内容及格式见附件表1

2.关于专利维持年费的上报:

1)公司所属单位管理的专利权人为“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或“大庆石油管理局”或者两者分别与中国石油股份(集团)为共同权利人的专利实际发生的年度维持费用,统计时间:20141031 日—20151031日需要交纳年费的专利,上报内容及格式见附件表2

2)注意附表中填写的专利权人名称与授权证书上的一致(或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记载权利人要求一致)

3.关于2015年专利申请及授权的信息统计:

1)要求统计申请日在2015年取得专利号的专利信息情况(含软件著作权),具体内容见附件表3

2)要求统计授权日在2015年授权的专利信息情况(含软件著作权),具体内容见附件表4

3)要求在上报时将获得的专利证书扫描件电子稿报送科研处存档

二、上报时间及要求:

1.上述工作安排要求分两次上报,上报纸件(需签字盖章)1份及电子版;

2.经费报表(表1、表2)于20151116日前上报

3.专利申请和授权信息(含软件著作权)统计报表(表3、表4)于2015128日上报;(表3要求附受理通知书复印件,表4要求附授权证书复印件,以备上级部门的检查)

备注:各单位今后填写知识产权审批表、技术交底书编写注意事项,请在公司技术发展部网页知识产权管理中查找。实行网上审批后,知识产权审批表仍需要纸件审批(于此同时上传专利审批相关文件信息),纸件审批后才能提供公司审批编号,为便于今后内控检查必须存档妥善保管。

联系人:王冠舒

联系电话:5510062
       附件:专利统计表(1-4

科研处

   2015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