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油田公司现开展2015年知识产权经费及其信息统计工作,请各有关单位将2015年实际发生的知识产权经费及其专利信息按要求上报科研处。
一、具体要求如下:
1.关于专利申请过程发生的经费(含软件著作权)上报(要求附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公司所属单位管理的申请人为“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或“大庆石油管理局”或者两者分别与中国石油股份(集团)为共同申请人的专利(含软件著作权)实际发生的经费,统计时间:申请日为2014年10月31 日—2015年10月31日取得专利号的专利,上报内容及格式见附件表1。
2.关于专利维持年费的上报:
(1)公司所属单位管理的专利权人为“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或“大庆石油管理局”或者两者分别与中国石油股份(集团)为共同权利人的专利实际发生的年度维持费用,统计时间:2014年10月31 日—2015年10月31日需要交纳年费的专利,上报内容及格式见附件表2。
(2)注意附表中填写的专利权人名称与授权证书上的一致(或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记载权利人要求一致)
3.关于2015年专利申请及授权的信息统计:
(1)要求统计申请日在2015年取得专利号的专利信息情况(含软件著作权),具体内容见附件表3。
(2)要求统计授权日在2015年授权的专利信息情况(含软件著作权),具体内容见附件表4。
(3)要求在上报时将获得的专利证书扫描件电子稿报送科研处存档。
二、上报时间及要求:
1.上述工作安排要求分两次上报,上报纸件(需签字盖章)1份及电子版;
2.经费报表(表1、表2)于2015年11月16日前上报;
3.专利申请和授权信息(含软件著作权)统计报表(表3、表4)于2015年12月8日上报;(表3要求附受理通知书复印件,表4要求附授权证书复印件,以备上级部门的检查)
备注:各单位今后填写知识产权审批表、技术交底书编写注意事项,请在公司技术发展部网页知识产权管理中查找。实行网上审批后,知识产权审批表仍需要纸件审批(于此同时上传专利审批相关文件信息),纸件审批后才能提供公司审批编号,为便于今后内控检查必须存档妥善保管。
联系人:王冠舒
联系电话:5510062 附件:专利统计表(1-4)
科研处
2015年11月10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5年度校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上报油田公司2016年拟新开科技项目推荐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