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大庆师范学院科学研究奖励暂行办法》(庆师院发[2008]24号),对2015年度科研成果进行了审核,经校科学研究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校长办公会批准,拟确定优秀科研成果奖(学术论文类)68项、高层次科研项目奖11项、高层次科研奖励奖3项,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6月16日—6月2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身份向纪委监察审计处或科研处联系。
联系电话:纪委监察审计处 5510032
科研处 5510062
附件:2015年拟授予科研奖励
大庆师范学院
上一条:大庆师范学院《关于开展大庆油田科研经费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专题研究及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