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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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专题研究及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08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研究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黑龙江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重要讲话精神,推进我省新型智库建设,奋力走出新形势下龙江振兴发展新路子。经研究决定,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上述三个重要讲话精神,列出一批重点选题,现面向全省公开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  

选题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围绕“五位一体”和“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坚持以新理念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面,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发挥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智库作用和示范引导作用,更好地为我省振兴发展提供科学决策咨询服务。  

1.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研究  

2.新形势下黑龙江省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新路径的对策研究  

3黑龙江省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对策研究  

4黑龙江省体制机制创新优化发展环境的对策研究  

5.黑龙江省实施“五大规划”、十大重点产业以及加快推进“龙江丝路带”建设的对策研究  

6.黑龙江省发展现代农业的对策研究  

7.黑龙江省保护生态环境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对策研究  

8.黑龙江省资源型城市经济解困和转型发展的对策研究  

9.黑龙江省保障和改善民生问题的对策研究  

10.黑龙江省关于加大人才培养和智力引进力度的对策研究  

二、申报原则  

申报选题既要坚持原创性、时代性、系统性、专业性相统一,推出一批具有高端学术研究水平,有重大社会影响,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优秀成果;又要坚持理论研究与现实问题研究相统一,着力在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上实现新突破,鼓励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相互融合与运用,大力倡导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形成以问题为中心的研究机制,增强理论研究的针对性、实效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推动项目研究工作取得新成果。  

三、申报要求  

选题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可自行设计具体题目,项目负责人不受各类在研项目限制,只要符合条件的均鼓励申报;申请人一般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较强研究能力;项目类别为一般项目;项目最终成果形式要以论文或研究报告结题;项目研究时间为6个月,年底前需按时结项。  

四、项目结题  

项目结项以黑龙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名义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求是》等国家级报刊发表一篇以上理论文章,被国家《成果要报》选用刊发或被省社科规划办《成果要报》选用刊发并得到省领导批示,给与足额经费资助;未达到上述条件,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项的,需通过专家鉴定的方式予以结项,不再给予第二次经费资助。  

五、资助方式  

项目按省哲学社会科学2016年度一般项目予以资助,每项资助经费2.5万元;项目经费分两次拨付,第一次拨付启动经费1万元,第二次项目结项后再拨付1.5万元。  

六、报送时间  

申请书从黑龙江社会科学网站项目申报栏下载,须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所在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报送。申请书及活页各一式6份。同时要做好申报数据录入、打印报表和申请书汇总报送等工作,要确保电子数据和申请书“数据表”的一致性。数据录入登录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管理系统,只录入“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两项内容。  

各申报单位请于 616前将申请书及活页各一式6份、申报汇总清单电子版发至我办邮箱,并将《申请书》和申报汇总清单报送科研处(主楼619),逾期不予受理。    

人:何宏    

联系电话:5510062    

电子邮箱:16410189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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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活页.doc】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