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16年我省高校科技、社科统计年报工作,及时了解我校教职工科研成果的水平及数量,现在全校范围内统计2016年科研成果和科研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打分自评工作,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经各单位领导审核后上报科研处。具体要求如下:
1.统计成果包括:论文、著作类成果、获奖成果、专利、文学艺术创作类成果。
2.上报的论文、著作、文学艺术创作须是公开出版或发表;获奖成果(包括论文、著作、文学艺术创作)必须持有加盖政府部门公章的奖励证书和文件;专利必须是国家颁发的专利证书。
3.上报的所有成果的署名单位必须是大庆师范学院。
4.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转载和被SSCI、EI、SCI、ISTP等检索收录的成果提供检索有关证明材料。
5.提交时间:12月13日上午10点前上报科研处。
6.提交材料:
(1)2016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只需提交成果复印件一份,不需要提交成果原件。
(2)科研成果统计表经各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签字盖章,统计表纸件和电子版同时上报。
(3)2016年度科研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打分自评表。其中学科建设(第7页)交至主楼717李跃,服务地企(第8页)交至主楼619于冰。
联系人: 王冠舒
联系电话:5510062
邮箱:wangguanshu@163.com
科研处
2016年12月6日
上一条:关于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下一条:关于组织开展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课题研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