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部):
为加强高等学校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支持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培育国家级和省部级高层次人才人选,持续提升高等学校创新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依据《黑龙江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支持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2015年度黑龙江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推荐人须符合《黑龙江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支持办法》第七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详见附件1),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截至2015年1月1日)。
2.推荐工作实行等额推荐制,由学校依据规定的申报条件和本校实际情况,按照公开遴选、择优推荐的原则组织进行。推荐人选须经各院(部)学术分委员会讨论通过。推荐材料由学院统一上报,不受理个人申请。
3.各院(部)推荐人选为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专任教师。
4.各院部须提交《黑龙江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推荐书》(见附件2)7份。
5.书面材料申报时间为4月24日上午10:00之前。
联系人:王冠舒
联系电话:5510285
2015年4月21日
上一条:关于举办大庆油田青年学术交流会征文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2015年度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报公告》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