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5年大庆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项目推荐工作,根据《2015年大庆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评审工作方案》及有关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范围
近年来列入各级各类科技计划(不包括医疗卫生领域)并已通过相应鉴定验收的项目,主要包括:
(一)国家计划(基金):指正式列入国家计划的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各类国家基金资助的项目。
(二)部委计划:指国家计划以外,国务院各部委或中央机关团体下达的任务。
(三)省科技计划:指正式列入黑龙江省各类科技计划(基金)的项目。
(四)市/厅(局)计划:指正式列入大庆市、黑龙江省直厅(局)各类科技计划的项目。
(五)石油、石化、炼化等中省直大企业通过有关鉴定验收的科技成果。
二、推荐条件
推荐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项目所取得的科技成果在相应领域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价值。
(二)应用技术成果实际应用时间应在两年以上,并取得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
(三)项目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与纠纷。
(四)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结题的项目符合以上条件的,必须申报;油田公司结题项目建议申报。
三、推荐材料
《大庆市科技进步奖推荐书》是市科技进步类评审的基础文件和主要评审依据,填写前应仔细阅读填写说明,严格按大庆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填写要求填报。
(一)推荐书是大庆市科技进步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各推荐单位要按照《大庆市科技进步奖推荐书》(2014年版)的格式和填写要求组织完成单位认真填写,同时提供所要求的附件材料。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科技创新、主要技术发明、重要科学发现和主要创新点。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推荐书所有内容应可公开。
(二)推荐书包括电子版推荐书和纸质版推荐书,电子版推荐书和纸质版推荐书内容应完全一致,否则,将取消该项目的参评资格。
(三)推荐书包括主件和附件两部分。完成单位要按照《大庆市科技进步奖推荐书》的格式和填写要求,编制推荐书主件内容、准备相关附件材料。
(四)推荐书电子版和扫描后的附件电子版,纸质材料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一式7份。同时报送推荐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和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纸件1份。
(五)推荐材料纸件按《大庆市科技进步奖推荐书》、目录、附件等顺序装订成册;电子件以文件夹的形式存放,文件夹以“单位全称+项目名称”命名;附件用全称,不超过2M。
四、推荐要求
(一)项目必须经推荐单位推荐。推荐单位应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客观公正地推荐本单位的优秀项目。
(二)推荐1项以上的,推荐单位应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并排序。
(三)曾获国家和省级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不得再次推荐;曾获市科技进步奖的项目不得重复推荐。
(四)上一年度经市科技进步奖评审未授奖的或评审后撤奖的项目,再次推荐须间隔一年。
(五)项目第一完成人本年度只能推荐1个项目。
(六)推荐材料应完整准确,符合规定的要求。推荐单位应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经审核,确认无误后,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
(七)时间要求
提交拟推荐项目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前
联系人:王冠舒
咨询电话:5510285
电子邮箱:wangguanshu@163.com
附件:1.大庆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2.《大庆市科技进步奖推荐书》填写要求(2014年制定)
3. 大庆市科技进步奖推荐书(2014年制定)样表
4. 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2002
5. 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
科研处
2015年5月18日
上一条:2015年度大庆师范学院基金项目征集选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大庆油田青年学术交流会征文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