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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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黑龙江省科协国家级科技思想库课题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18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全省“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协组织智力优势,积极组织科技工作者,建言献策,省科协决定以委托研究和公开申报等方式,组织开展课题调研,推进国家级科技思想库建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研究内容

    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充分发挥科技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为切入点,着重围绕当地政府推进“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热点问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

    二、课题申报

    1.各市()科协应组成课题组,确定课题负责人,根据研究内容拟定研究课题题目,认真填报到《黑龙江省科协调研课题申报书》,以各市(地)名义向省科协进行申报。

    2.科协调研课题审报时间为:2013916日—930日。

    三、课题审定

    各市()报送的课题研究项目,在征求有关专家的意见后,经省科协党组会议研究审定予以批准。

    四、课题研究的要求

    1.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十二五”规划中,特别是当地急需解决的问题,选题应具有鲜明的现实意义,体现“一事一议”的专题性;

    2.能够体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有新观点、新思路;

    3.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和借鉴作用,能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4.研究课题内容观点鲜明,重点突出,结构合理、条理清晰,文字通畅;

    5.研究课题完成后,需认真进行提炼,形成专家建议报送当地党委和政府,并积极推动主要领导批示,实现决策参考的目标。

    五、课题评审

    1.课题研究完成后,承担课题的单位须将研究成果报告报省科协主管部门。由省科协组成评审组,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评审。

    2.对确有价值的课题研究成果将应用于工作实际,并以国家级科技思想库《专家建议》等形式,向中国科协、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有关领导报送。

    六、经费支持

    经审定的课题研究项目,在开展研究过程中,省科协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2万元的研究经费资助。

    七、其他

    1.省科协调研宣传部为科协课题研究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受理课题研究申报、组织课题评审、拨付课题经费等各项工作。

    2.对于已完成的研究水平高、成果价值大的课题项目,将由省科协推荐参加由中国科协组织每两年一度的“优秀调查研究报告评选”活动。

3.省科协对积极组织开展科协课题研究的单位及优秀调研课题进行评选表彰。

4. 申报书为A4纸,于左侧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5. 时间安排:科研处原则上不受理教师个人申请。请二级学院科研秘书认真组织申报,923日前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于健;联系电话:0459-5510285

科研处

2013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