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提高国家社科基金使用效益,全国规划办下发了《关于认真审核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材料的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13]第41号),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指导和检查工作,切实把好成果验收审核关口。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将审核结项材料的工作情况作为确定年度限额申报指标的重要参考,对认真审核的在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上给予鼓励,对审核不严的实行限额申报。
附:关于认真审核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材料的通知.doc
科研处
2013年9月24日
上一条:关于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研究及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社科研究基地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