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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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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认真审核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材料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24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提高国家社科基金使用效益,全国规划办下发了《关于认真审核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材料的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13]41号),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指导和检查工作,切实把好成果验收审核关口。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将审核结项材料的工作情况作为确定年度限额申报指标的重要参考,对认真审核的在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上给予鼓励,对审核不严的实行限额申报。

 

附:关于认真审核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材料的通知.doc

 

科研处

2013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