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油田公司2012年知识产权经费及其信息统计工作现已开始,请将你单位的2012年实际发生的知识产权经费及其专利信息按要求上报科研处。 一、具体要求如下: 1、关于专利申请过程发生的经费(含软件著作权)上报(要求附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申请人为“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或“大庆石油管理局”或者两者分别与上级单位为共同申请人的专利(含软件著作权)实际发生的经费,统计时间:申请日为2011年10月31 日--2012年10月31日取得专利号的专利,上报内容及格式见附件表1。 2、关于专利维持年费的上报: (1)公司所属单位管理的专利权人为“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或“大庆石油管理局”或者两者分别与上级单位为共同权利人的专利实际发生的年度维持费用,统计时间:2011年10月31 日--2012年10月31日需要交纳年费的专利,上报内容及格式见附件表2。 (2)注意附表中填写的专利权人名称与授权证书上一致(或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记载权利人要求一致) 3、关于2012年专利申请及授权的信息统计: (1)要求统计申请日在2012年取得专利号的专利信息情况(含软件著作权),具体内容见附件表3。 (2)要求统计授权日在2012年授权的专利信息情况(含软件著作权),具体内容见附件表4。 二、上报时间及要求: 1、上述工作安排要求分两次上报,上报纸件(需签字盖章)1份及电子版; 2、经费报表(表1、表2)于2012年11月16日前上报; 3、专利申请和授权信息(含软件著作权)统计报表(表3、表4)于2012年12月28日前上报;(表3要求附受理通知书复印件,表4要求附授权证书复印件,以备国家上级部门的检查) 联系人:于健 联系电话:5510062 E-mail:szy725@163.com 附件:2012专利统计附表(1-4)
上一条:关于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对各级各类在研科研项目开展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