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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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1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26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按照教办厅函[2013]34号要求,现将有关通知转发,请各有关单位认真按照申报要求和申报指南组织本单位教师积极申报,并于74日前报送科研处。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根据教办厅函〔201334号文件有关要求,现就我省组织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我省受理课题申报时间为78日至10日。

  2.国家给我省一定申报名额,为更有效地进行申报,我省实施限额申报,各市地及本科院校限报5项,高等职业院校限报3项,厅直单位及省属中专学校限报2项。

  3.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青年课题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岁(197864日之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并亲笔签名。

  4.国家今年鼓励中小学和幼儿园系列申报基础教育学科课题,实行单列单评,并给予一定比例的立项数量倾斜。

   5.重点招标课题申请人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2013年版);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人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依照列出的学科分类代码填写相应学科,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一类学科进行申报。申请重点招标课题和申请其他类别课题互不交叉,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和教育部级课题互不贯通,申请人只能从中选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在研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不得再申报新课题。

  6.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原则上要求13年完成,最迟在5年内完成。决策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其他类型研究课题可适当延长。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

  7.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2013年度重点招标课题指南》、《课题申请•评审书》)均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onsgep.moe.edu.cn)和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网(网址: http://www.52jyky.com.cn)下载。

  8.课题申请书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逐级报送《课题申请•评审书》。其中重点招标课题《评审书》纸质材料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其他类别课题《评审书》纸质材料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6份。必须按要求准确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13年度申报课题汇总表》。报送《课题申请•评审书》、《课题汇总表》纸质材料的同时必须提供内容一致的电子稿。

9.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宏

话:5510062

电子邮箱:dqsfkyc@163.com

科研处

                               2013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