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大庆师范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度大庆师范学院高校科研基本业务费拟立项目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2日-2023年9月28日(5个工作日)。
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反馈至纪委办公室、科研处,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纪委办公室 5510032
科研处 551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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