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推荐大庆“金雁”·文化体育领域人才的预通知》和《大庆“金雁”·文化体育领域人才专项实施细则》要求,学校组织开展了“金雁”·文化体育领域人才专项遴选推荐工作,现将经个人申报、二级学院初审、专家组评审、学科专业与师资队伍建设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推荐人选予以公示:
大庆“金雁”·文化体育领域人才推荐人选:
刘楠、马吉芬、刘春玲
公示期:2023年8月7日-2023年8月11日
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意见可通过面谈、电话反映(5510061、5510050)、署名信件的方式向人事处、纪委办公室反映。要求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如以书面方式反映,要用真实姓名,否则不予受理。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3年市级指导性科技项目执行情况检查和验收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2023年度大庆师范学院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