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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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6 年度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中期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6-23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相关工作部署,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拟组织开展 2026 年度市社科规划研究项目中期结项工作。

一、结项范围

2025—2026 年度市社科规划研究项目。

二、需提交的材料

(一)电子版材料

1.《立项申请书》PDF 电子版材料 1 份;

2.《结项审批书》《研究报告》《研究报告摘要》word 文档电子版材料各 1 份;

3.《研究报告》《研究报告摘要》复制比检测报告,电子版材料各 1 份;

4.结项佐证材料。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PDF电子版材料 1 份

(二)纸质材料

1.《立项申请书》复印件 1 份;

2.《结项审批书》纸质材料一式 3 份;

3.《研究报告》《研究报告摘要》纸质材料各 1 份;

4.《研究报告》《研究报告摘要》复制比检测报告,纸质材料各 1 份;

5.结项佐证材料。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复印件 1 份(包括封皮、目录页、研究成果)。

三、结项基本条件

1.《研究报告》即项目研究最终成果,原则上不少于 8000字;《研究报告摘要》应以对策建议为主,4000 字左右。

2.研究项目一般应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阶段性研究成果,且与项目研究主题相关。著作出版或论文发表时,应在醒目位置标注“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研究成果,项目批准号:XXXX”字样。

3.研究成果(研究报告和摘要)经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检测,复制比不得超过 25%。

四、有关要求

1.研究报告和摘要原则上由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对策建议组成,以对策建议为重点。

2.研究内容要紧扣时代主题;研究大庆问题的,要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3.相关数据来源真实可靠,提出的问题客观准确,原因分析具体全面,对策建议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研究报告要层次清晰、逻辑严谨、语言精练,原则上要有二、三级标题。

5.期刊论文需正式发表,“用稿通知”不作为项目结项依据。

请各有关单位报送电子版材料时,须将每项成果单独建立一个文件夹,文件夹按序号用“申报人姓名+成果名称”命名,文件夹序号与汇总表序号一一对应;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科研处604房间,时间截止:7月6日

联 系 人:何  宏

联系电话:5510050

电子邮箱:164101896@qq.com

                                                               科研处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