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2026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第一批结题材料受理报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6-26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要求,学校现组织2026年度第一批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结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2—2024年立项的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

本次对2022年度立项的各类在研未结题项目进行清理,最晚于今年年底结项。其他正常研究周期的项目均可报送结项。

上一批鉴定不合格的项目此次进行二次鉴定。特别是对2021年立项的项目,2023年立项的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专题项目、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专题项目,2024年年末立项的专题项目、专题重点项目、智库重点项目等进行清理,逾期未完成研究任务的,予以撤项。

二、结项材料

本次结项填写《鉴定结项审批书》(2026年6月版),《鉴定结项审批书》报送1份(A4纸型,于左侧装订成册);

同时填写《结项成果》(2026年6月版),《结项成果》共需4份。(1份实名填写,3份匿名填写,匿名材料封面页只填“项目类别”“学科分类”“项目名称”和“最终成果形式”4项,其他不填)。

三、审核要求

为强化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全过程管理,督促项目责任单位建立健全项目自查自纠机制,自本批结题始,在项目结项中增加项目责任单位初步会审环节。需项目责任单位对本单位报送的结题材料组织学院初审,审核把关是否符合结题条件,填写《XX单位2026年度第一批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结项初审情况表》,并由分管院领导审核把关后签字盖章。

四、材料报送

纸质材料教师个人结项材料+结项信息汇总表签字盖章版+结项初审情况表签字盖章版)请于7月16日11:00前报送至科研处,

电子版材料(含教师个人结项材料、结项信息汇总表、结项初审情况表)请于7月16日(周三)11:00前,以“2026年第一批省哲社结题+学院+几项+已审核”格式命名,进行现场拷贝和审查。学院提交材料的格式及命名规范请参照附件(各项文件名范例已在附件中标注,请逐项对照、严格参照执行)。审核结束后,电子材料同步发送至科研处邮箱。报送地点:科研处604室。

联系人:黄春晨

联系电话:18345555801

电子邮箱:dqsykyc2026@163.com

                                                             科研处

                                                         2026年6月26日